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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砖家今天看到一份材料说,海南省陵水县允许当地村委会在旧村改造时,将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行公开“招拍挂”,不禁眼前一亮。由农民集体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在国内尚属首例。
该县大墩村的389亩集体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宅基地整理出来,拍卖价为158万元/亩,共获得6.15亿元的土地收入,村集体将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作为村民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虽然与城市土地拍卖时,随便一块地,就要上千万元/亩的价格,158万元/亩并不算贵,但已经可以让农民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墩村利用出让所得的6. 15亿元资金,采用统一规划、建造、分配和管理,集中安置、整体搬迁的方式,按户均宅基地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53平方米的标准,共建造1000多单栋两层半农居——是的,你没看过,不是多层的公寓,而是独栋的“别墅”。
每户配套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书房、阳台等10余间房,统一配有实木家具、厨卫用品、灯饰、窗饰等屋内设施。
村内还配建有3 168平方米村委会办公楼,2210个停车位和生产用具停放点,3000平方米幼儿园、运动广场,4栋10层的产权式宾馆和一定面积的临街商铺,以及敬老院和农贸市场等设施。
虽然说,海南陵水大墩村的农民,是恰好赶上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好时机,现在这里有海南“华西村”之称。不过,土砖家从这一案例中看到的是,宅基地像城市土地一样拍卖能够带来的“改革红利”:它让农民直接分享了土地级差收益,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